1.防洪维护目标到达的或要求到达的防护水平或才能,一般以重现期洪水表明。
防洪规范以防护的洪水或潮水的重现期表明,关于很重要的防护目标,可采用或许最大洪水表明。一般以某一重现期(如10年一遇洪水、100年一遇洪水)的规划洪水为规范,规划洪水最重要的包含洪峰流量、洪水总量及洪水进程或规划洪水位等;也有以某一实践洪水为规范,如长江是以1954年产生的最高洪水位为规划洪水位规范。防洪规范还包含水利水电工程本身防护洪水才能的安全规范,比方三峡工程的规划规范是千年一遇洪水,校核规范是万年一遇洪水再加10%。防洪规范是建造防护工程最底子的规划依据。
防洪规范的凹凸,与防洪维护目标的重要性、洪水灾祸的严重性及其影响直接有关,并与国民经济的开展水平严密相关。我国在1995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防洪规范》(GB50201-94)。跟着咱们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开展,为习惯各地区、各行业的防洪要求和防洪建造需求,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防洪安全,国家从头修订拟定了《防洪规范》(GB50201-2014)。本规范规则,各类防护目标的防洪规范应依据其时当地经济、社会、政治、环境等要素对防洪安全的要求,统筹和谐部分与全体、近期与久远、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联系,经过归纳剖析证明确认其防洪规范。
《防洪规范》(GB50201-2014)中依据不同防洪维护区的性质、类别、重要性及危险性等的不同,拟定了十分具体且严厉的防护等级规则。城市防护区依据政治、经济、位置重要性、非流动人口或当量经济规划目标分为四个防护等级;村庄防护区依据人口或耕地面积分为四个防护等级;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备(含铁路、公路、航运、民用机场等)、电力设备(含火电厂、超高压和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等)、环境维护设备(含尾矿库工程、贮灰场工程和垃圾处理工程等)、通讯设备、文物古迹和旅行设备、水利水电工程等防护目标均依据类别性质不同有不同的防洪规范规则。该规范还还有一些特别规则,如遭受洪水吞没后,或许爆破或导致毒液、毒气、放射性等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很多走漏、分散的企业,其防洪规范要相应进步;医疗废物化学消毒会集处理厂区应到达100年一遇的防洪规范;核电厂规划基准洪水位不该低于有水文记载的或历史上的最高洪水位。
各类防护目标的防洪规范除应契合国标《防洪规范》外,还应契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则。如一些当地因出资等要素形成短期内难以到达规则的防洪规范时,经证明后能够分期施行,逐渐到达防洪规范。